德国金融监管机构,即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发布了一份新的摘要说明,详细介绍了在2020年新颁布的法律将如何处理加密货币。这些指令是BaFin对德国的新立法机关的解释。

3月2日发布的这份的摘要“详细说明了新的监管标准”,如果企业希望提供加密货币托管服务,就必须遵守这些标准。“托管”是一个通用术语,它包括所有帮客户持有加密货币的企业,其中覆盖了交易所、金融服务和银行。

这项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加密货币法规是德国实施更广泛的监管举措的一部分,该举措旨在让德国法律和欧盟第五项反洗钱指令(5AMLD)保持一致。根据德国《银行法》,处理加密货币业务的企业现在被视为金融服务提供商,且必须获得BaFin的授权。

文件亮点

这些指令阐明了加密货币法规之前未定义的多个方面。由于在以往的定义中,加密货币不被视为记账单位,因此处理加密货币业务的企业一直不被视为金融服务提供商。

因此,BaFin为加密货币资产创建了更宽泛的定义,也澄清了用于支付和交换的通证与证券型通证之间的区别。

该文件指出,根据《德国证券存款法》,证券型通证不被视为证券。但是,如果在可转让和可交易的情况下,则受《欧盟招股章程条例》的监管。

然而,证券型通证的存储是一个微妙的问题,因为在特定的情况下,未获通用证券存储许可的企业也许可以存储证券型通证。

该德国监管机构还阐明了哪些企业可以存储加密货币,提供了一个适用于大多数企业的非常通用的定义。该文件对可获得BaFin授权的对象有如下解释:

“任何在德国想要专业从事,或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以商业运营的方式开展银行业务或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