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与过去10年相比,欧盟对加密货币业务的监管格局将彻底改变,而这些改变将至少影响到所有为客户存储加密资金或提供法币与货币交换服务的机构。

不久前,反洗钱政策法规的范围扩大到涵盖欧盟的加密货币托管钱包服务商和加密货币与法币交易所。被称为欧盟第五反洗钱指令的立法于2018年7月9日生效,并将于2020年1月10日前纳入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家立法。在那之前,多数情况下,加密货币不受欧盟监管体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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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欧盟很相似,美国也被迫对这一新兴资产类别采取了行动。2013年,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简称FinCEN)首次为加密货币行业参与者(主要是交易所和管理人员)引入了一项解释性指南。交易所是从事将数字货币兑换成真实货币个人或实体,而管理人员是从事发行或赎回数字货币业务的个人或实体。

随着欧盟成员国将新指令纳入本国立法,自美国的加密货币监管实施五年以来,我们应该从中吸取哪些教训?与美国相比,我们对欧盟市场的监管有何期待?

达成共识

通过研究欧盟和美国的案例,我们发现其监管方法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两个司法管辖区都强调加密货币监管对打击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重要性。早在6月,20国集团(G-20)在日本举行了一次会议,强调了对加密资产的一些担忧,并指出:

 “虽然加密资产目前尚未对全球金融稳定构成威胁,但我们仍对风险保持警惕,包括与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反洗钱(AML)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FT)相关的风险。”

因此,特定的加密服务商面临着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的要求,包括金融监管机构的授权、客户身份识别(KYC)、持续账户监控、记录保存和可疑活动报告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成员国可以像美国一样,在本国立法中实施更严格的反洗钱措施。在美国,只要不违反美国联邦法律,各州可以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通过这种方式,欧盟和美国的主管部门就可以更密切地监控加密货币的使用。它可以防止非法资金注入金融系统,并由于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某种程度的匿名性,可以避免为非法目的隐藏转账。

尽管如此,这两个司法管辖区的目标都是使这种监测平衡和均衡,以保障金融科技的技术进步。

一些主要差异

定义——尽管欧盟和美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方式相同,但在定义上还是存在一些差异。加密服务商在欧盟获得第五项反洗钱指令(5AMLD)“实体义务”的身份,等同于美国的“涵盖金融机构”。两种定义都有相同的目的,即使加密服务商遵守每个监管管辖区的既定银行规则。

监管重点——第五项反洗钱指令(5AMLD)覆盖托管钱包服务商和加密货币与法币交易所,而美国联邦监管制度适用于交易或传输加密货币的服务商,与法币无关。

立法合规性——美国有两个级别的法规,分别是联邦和州。因此,加密服务商必须确保两个级别的合规性。有趣的是,美国某些州的当地法律可以豁免加密服务商。相比之下,在欧盟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每个成员国的立法必须与第五项反洗钱指令(5AMLD)的法规相同,甚至更严格。

数据保护——最后一个区别是对数据保护的态度。在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适用于根据第五项反洗钱指令(5AMLD)下的反洗钱(AML)/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FT)为目的收集的个人资料。这意味着加密货币交易所及钱包供应商有责任确保采取适当措施,以保护其收集的客户资料。迄今为止,虽然隐私法已经开始在美国的一些州出现,但美国还没有制定任何有关隐私或数据收集的联邦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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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所有权与客户尽职调查

另一件重要的事情是引入受益所有权规则 。在欧盟,它要求有义务的实体收集有关其客户受益所有人身份的信息。

与此类似,我们在美国也有客户尽职调查规则,要求金融机构收集所有法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事实上,在美国,此规则并不直接适用于加密服务商。然而,加密货币企业通常将CDD规则作为基于风险的方法的一部分。这也有助于满足金融合作伙伴的期望。

除此之外,第五项反洗钱指令(5AMLD)还要求欧盟成员国将受益所有人的信息公布在国家公共登记册上,这些登记册应在欧盟层面相互连接,以促进跨境合作,并方便监管机构和金融情报机构获取信息。

相反,许多美国人猜测,各州很快也会效仿,建立一个追踪实体实益所有权的全国数据库。目前,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14(b)条,可选的只有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条例,允许金融机构在利益相关方之间(包括其他金融机构和执法机构)共享客户实体的受益所有权信息,但仅限于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

我们可以从美国的经历中获取哪些经验?

加密货币在美国现行货币兑换法律下已经被监管了六年。除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外,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等其他监管机构也在寻求将加密货币部分纳入其管辖范围。

随着市场的发展,以及建立在这种新兴资产类别之上的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解决这种监管重叠的动力可能会变得更加明显。法规政策也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从而将信任范围扩展到寻求利用受监管市场的可靠服务商。

我们相信,欧盟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将会带来同样的结果,使加密货币市场得到更广泛的应用,并促进欧盟金融体系的稳定。我们还认为,就像在美国各州一样,我们可能会看到从一个欧盟成员国到另一个成员国加密服务商及其监管细节不同程度的僵化。

欧盟正在迎头赶上,并变得更加协调,类似于2013年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在美国提供初步指导后所发生的情况,拓宽了受监管机构的定义,并将其纳入反洗钱(AML)/打击资助恐怖主义(CFT)要求的范畴。欧盟和美国的主要区别在于监管范围。第五项反洗钱指令(5AMLD)扩展到托管钱包服务商和加密货币与法币的交易所,而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覆盖加密货币交易和传输活动,与法币无关。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Cointelegraph立场。

Serhii Mokhniev是一名反洗钱及监管事务专家,专门从事加密货币监管和反洗钱。他目前是CEX.IO的一名监管事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