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首次明确裁定,调查人员可以查封由中心化交易所持有的比特币,此举标志着在刑法下对交易所托管加密资产认定方式的重大转变。
根据2025年12月11日作出的判决,并通过法院官方公告披露,最高法院维持了对一名涉嫌洗钱案嫌疑人在韩国交易所账户内所持有的55.6枚比特币(BTC)进行查封的决定。
比特币如今已被认定为《刑事诉讼法》中的“可查封物”,原因在于其作为电子信息,具备独立的可管理性、可交易性及经济价值。
该判决在最高法院此前已经认定比特币属于可没收犯罪所得以及可作为“财产权”遭受诈骗的前提上,进一步明确针对交易所托管钱包中的资产展开,树立了涉及数字资产未来调查和立法的判例。

这一决定意味着,韩国用户若在 Upbit、Bithumb 等平台持有BTC,其法律风险暴露更加明确。与涉嫌犯罪相关的加密资产可在平台直接冻结和查封,交易所将面临更大合规压力,加快执行法令,强化客户身份识别(KYC)和追踪体系。
本次判决与全球加密资产查封实践接轨
这一趋势与美国及欧盟的做法大体一致,相关部门已在刑事案件中,利用查封和没收工具对在中心化中介机构持有的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资产实施管控。
最高法院作出的这一决定,也与金融监管机构正考虑在行政层面进一步加强措施的动向相呼应。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正审议一项提案,以操纵市场嫌疑为由,允许有预兆地冻结加密货币账户,这类措施类似于现行股票市场制度,使监管方在发现对倒交易或程序化拉盘出货等手法时,可在法院裁定前阻止资产提取与转移。
与此同时,韩国政府正推进2026年经济增长战略下的“第二阶段”数字资产立法,其中包括稳定币发行人的授权管理、储备规则,跨境稳定币转账框架,以及计划引入现货数字资产交易型基金(ETF),以提升市场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