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机构将寻求高等法院的许可,以对下级法院有利于金融科技公司Block Earner的裁决提出上诉。该裁决认定该公司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固定收益产品不属于金融产品。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于5月21日表示,希望请求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澄清金融产品的定义,并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利息收益产品及资产形式转换受到监管。

“金融产品的定义是以广泛且技术中立的方式起草的,ASIC认为澄清这一点符合公众利益,”该监管机构表示。

“这一澄清非常重要,因为它适用于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无论是否涉及加密资产。”

4月22日,联邦法院法官David O’Callaghan、Wendy Abraham和Catherine Button裁定,Block Earner的加密货币相关固定收益产品不属于《公司法》下的金融产品、管理投资计划或衍生品。

ASIC表示,法院将考虑其申请。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需要特别许可,而这种许可仅在能够回答重大法律问题或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时才会授予。

一位Block Earner发言人告诉Cointelegraph,此事现已升级为一个“更广泛的法律问题”,涉及金融产品的定义,这一问题“远远超出了Block Earner和加密行业的范畴”。

“我们认为联邦法院全庭4月的裁决是一项有力且理由充分的决定,维护了我们运营的合法性,”该发言人表示。“我们对该判决的合理性充满信心,并将通过适当的法律渠道回应ASIC的申请。”

法律纠纷自2022年以来持续进行

ASIC首次于2022年11月对Block Earner提起法律诉讼,称该公司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才能提供其收益产品,该产品自2022年3月17日起可用,直到公司于11月16日关闭该产品。

ASIC认为Block Earner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才能提供其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固定收益产品。来源:ASIC

2024年2月,澳大利亚一家法院最初裁定该金融科技公司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才能运营其加密收益产品。

2024年6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的另一项裁决免除了Block Earner的任何财务处罚,因为其“诚实行事”并在推出产品前寻求了法律意见,ASIC对此提出上诉。

Block Earner于2024年7月9日对联邦法院关于其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的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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