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南威尔士州地方法院审理的一起诽谤案中,法官Judith Gibson允许将加密货币用作抵押品。

“这是一种公认的投资形式,”Gibson在谈到加密货币时说。据澳联社的简报称,Gibson也承认了加密货币具有波动性。

原告争用加密货币支付

作为该起诽谤案的一部分,新南威尔士州法院规定,被告方必须将2万澳元(约合1.3万美元)存入法院保护的银行账户。如果被告方败诉或退出,这些资金被用于将支付被告部分法律费用。

但法院允许了原告使用自己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账户,而非银行账户。

该帐户需要监控

考虑到被告的法律团队的不稳定性,原告同意每月提供加密货币账户价值状态的报告。

法院亦规定,如该加密货币帐户的价值下跌至两万澳元以下,原告须通知被告律师。

“我能理解被告希望在账户价值出现任何下降时立即得到通知,”Gibson说:“现在金融并不稳定。”

Cointelegraph已向法院获取更多细节,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若有回复,本文将会更新。

尽管加密货币作为抵押品并不是最吸引人的用例,但在世界各国政府眼中,它仍然显现出了越来越强的行业有效性。